研发支出辅助帐明细表 10月申报期,制造业纳税人这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一、研发费用加计100%扣除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制造业企业判断标准】
标准1: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
标准2: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确定。
企业可以根据上述两项标准,判断本年度是否符合制造业企业的条件,从而确定是否符合享受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条件。即: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的业务收入/收入总额*100%达到50%以上。
【如何计算优惠】
一家制造业企业,2021年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具体应该如何计算加计扣除?假设该企业2021年发生的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且全部符合加计扣除的条件,则在据实扣除100万元的基础上,允许在税前再加计扣除100万元,即可以税前扣除200万元;如果发生的研发费用全部资本化,100万元将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即200万元在税前摊销,假如该无形资产分10年摊销,则每年税前摊销20万元。
热点问题
问题一:我公司既生产服装,同时也从事其他类型的业务,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100%的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吗?
答:考虑到企业多业经营的情况,在确定企业是否属于制造业企业时,按照收入指标来界定。具体是:享受按100%比例加计扣除的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如果2021年你公司生产服装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则在2021年你公司的研发费用可按100%的比例计算加计扣除;如果你公司生产服装收入占比低于50%,则不能按100%加计扣除,但可以按75%的比例加计扣除,负面清单行业除外。
问题二:多业经营时,如何判断是否属于负面清单行业(不能享受加计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97号)第四条规定研发支出辅助帐明细表,负面清单企业,是指以负面清单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即:判断标准:负面清单行业主营业务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投资收益)*100%>50%。
二、季度预缴即可享受
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热点问题
问题一:2021年10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对哪个期间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答:按月预缴的企业,对其2021年1至9月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按季预缴的企业,对其2021年1至3季度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问题二:预缴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上半年)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其他相关资料一并留存备查即可。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中编号为A107012的表单。
注意要点:如果选择在10月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需要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具体是: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7.企业已取得的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未取得,可不留存备查)。
8.《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因此,企业需将上述8项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一并归集、整理齐全。税务机关实施后续管理时,企业应按要求提供留存备查资料,以证明其符合优惠政策条件。
三、亏损企业也可享受
对于亏损企业而言,只要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且不属于负面清单行业,就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亏损企业当年不需缴税,其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将进一步加大亏损额,可以在以后年度结转弥补,减少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款。
热点问题
我们公司第三季度还没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就出现亏损,还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吗?
答:在预缴申报时,企业应将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在计算实际利润额前减除,减除后的余额为当期盈利额或亏损额,因此无论盈利企业还是亏损企业均可以充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四、简化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
与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相比,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优化简化:
一是简并辅助账样式。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包括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等4类辅助账和辅助账汇总表样式,共“4张辅助账+1张汇总表”。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将4类辅助账样式合并为一类,共“1张辅助账+1张汇总表”,总体上减少辅助账样式的数量。
二是精简辅助账信息。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要求填写人员人工等六大类费用的各项明细信息,并要求填报“借方金额”“贷方金额”等会计信息。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仅要求企业填写人员人工等六大类费用合计,不再填写具体明细费用研发支出辅助帐明细表,同时删除了部分会计信息,减少了企业填写工作量。
三是调整优化操作口径。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未体现2015年之后的政策变化情况,如未明确委托境外研发费用的填写要求,企业需自行调整样式或分析填报。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充分考虑了税收政策的调整情况,增加了委托境外研发的相关列次,体现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的调整。《公告》还对填写口径进行了详细说明,便于纳税人准确归集核算。
热点问题
如果选择在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可以按照当期会计核算的研发费用直接加计扣除吗?
答:不可以。预缴申报时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并非会计核算金额,而是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可加计扣除费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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