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登录

如何正确理解、适用有关残疾辅助器具费司法解释及司法政策的相关规定

11/28 07:25:18

如何正确理解、适用有关残疾辅助器具费司法解释及司法政策的相关规定

投稿邮箱:zhishantougao@163.com

首席内容官:智善爷爷()

关于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问题,当前司法实践中主要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民事司法政策予以确定。由于对相关条文理解歧义,导致民事审判结果不统一,故有必要就此展开讨论,以便充分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一、问题的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费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此条已经就残疾辅助器具费的标准、周期、期限等问题给予了明确规定。但有些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进行了创造性的民事司法政策性解释,并以此指导辖区各级法院的案件审理。试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的《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为例,在其中的第十二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期限根据受害人的年龄、健康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二十年。超过确定年限后,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给付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的,经法院审理查明,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置辅助器具的,法院酌情判令义务人继续给付一定年限的残疾辅助器具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这一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导致司法实践中对前述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二条的理解产生了歧义,将参照配置机构的鉴定意见确定更换周期、赔偿期限的规定予以取代,导致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超出二十年的赔偿期限即为错误判决。

二、湖北省高院《纪要》关于残疾辅助器具费规定存在的问题

(一)“原则上不超过二十年”的规定无视护理期限与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期限的差异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前述司法解释中有两处地方涉及20年的问题,一是死亡、伤残赔偿金;二是最长护理期限。湖北省高院在残疾辅助器具费问题上基本参照了第二十一条关于最长护理期限20年的规定,从语序表述即可予以印证。但需要说明的是:护理费最长二十年一般运用于高等级残疾,特别是伤残一级的所谓“植物人”的护理问题。就基本的生活经验而言,伤残一级的伤残者能够活过20年的情形相对比较少见,较低等级的伤残随着逐步康复,其护理一般也不需要20年。故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个规定有一定的生活基础。但残疾辅助器具费与护理费存在很大的不同,残疾辅助器具费具有必然性、长期性,比如四肢残缺后具有不可逆性,在平均寿命生存年限内,义务人就必须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也许正因为存在这个差异,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年前加上了“原则上”三个字,也就是说,具有必然性的残疾辅助器具费在特定情形下也可以超出二十年。

(二)“超过确定年限后,……继续给付一定年限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规定系错误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首先、“确定年限”如何理解。此处的确定年限应当理解为按照平均寿命计算给付残疾辅助器具费后,如果还存活,且有必要配置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再给付一定年限的残疾辅助器具费。其次、湖北省高院规定“给付一定年限”,也没有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的“五年至十年”的规定明确。如果将“确定年限”机械地理解为“20年”,则必将在司法实践中造成十分荒谬的后果。比如:受害人现年20岁,法院判决给付残疾辅助器具费20年,那时,该受害人还只有40岁残疾辅助器具费,如果20年后他再次起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最多给付10年,而此时他还只有50岁,离我国平均寿命76岁还有26年辅助卡盟,这26年的残疾辅助器具费该如何处理?

三、补丁式判决理由之批判

下级法院为了严格遵循上级法院的民事司法政策,弥补业已发现的与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相冲突的问题,一般在裁判文书中阐述了如下理由:先赔偿20年,20年后如确有需要再起诉;为了保护赔偿义务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受害人活不到平均寿命,到时候还得执行回转等等。对于这些补丁式判决理由,我们应当严肃加以批判和检讨。

(一)在价值取向上无视弱势群体的存在。一般而言,受害人面对的是机动车所有人、保险公司,他们之间的强弱之势是显而易见的。

(二)人为增加当事人的诉累。原本一次诉讼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因为民事司法政策的指引,非要分做几段进行,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

(三)以地方民事司法政策错误曲解处于上位法地位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湖北省高院关于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规定,不仅不符合最高法院的规定,而且还做出了错误的政策指引,导致司法混乱,消解了法律的严肃性。

来源:【九爱网址导航www.fuzhukm.com】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最新资讯